《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废止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条。其中对最大保护距离规定的5.2.1、5.2.2、和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的6.2.1、6.2.2废止后,灭火级别怎么计算,保护距离怎么确定?在通用规范里找不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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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回答
闲 22-08-31
同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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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斌 22-08-31
原规范在修订的路上,别急!
青枫 回复: 周家斌22-09-01
应该是先修订,后废止的啊。
王 22-09-01
灭火器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出
波光粼粼 22-09-09
要求没有废除,在通用规范10.0.2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情况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应。)。
具体配置基准和保护距离数值表格,将在新灭火器标准中体现。
远古鱼龙 22-11-18
我的认为是,新修订规范没出之前,还是用原规范来计算和确定。他只是废除这些条款的强制性,技术性还得暂时照着做。
米米果果 22-12-15
具体做法还是可以参照原规范来做,通用规范应该是过渡说明吧,后续应该会出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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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先修订,后废止的啊。